您的位置: 首页 >发展环境>法律法规>详细内容
目录
目录X
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(试行)》的通知

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:2026/01/06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低空经济及其

核心产业统计分类(试行)》的通知

发改低空〔2025〕1676号

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,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:

为明确低空经济概念和范畴,明晰产业边界,根据低空经济阶段性特征和重点领域、重点环节,按照统计工作相关规定,编制形成《低空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(试行)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按此执行。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2025年12月22日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